在线投诉  
  您的位置: 首页 >> 在线服务 >> 在线投诉
* 问题类型:
* 投诉人姓名:
* 性      别:
* 您投诉的我公司机构所在地:   
*  保  单  号:  投诉涉及的保单,可 添加多个保单号
 联系电话: 手机 

座机 (区号)(座机号)(分机号)  *至少填写一个联系电话
* 电子邮箱:
*投诉内容 (800字以内)
  校  验  码:
点击更换验证码 (不区分大小写)
客户投诉须知

尊敬的客户,对于您提出的投诉,我们将及时处理和回复,请您耐心等待。同时,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,减少给您带来的不便,请您了解以下内容:

一、投诉提出人

投诉应当由客户(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)本人提出,客户本人提出确有困难的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。

二、投诉需要提供的材料

1.投诉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姓名、有效证件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团体单位的名称(团单客户)等。

2.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被投诉的机构名称;被投诉的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名称。

3.投诉请求、主要事实和理由,以及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。

4.客户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投诉的,投诉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托人的身份证明。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、权限和期限,并由客户本人亲笔签名。

三、投诉受理部门

本公司客户投诉受理部门为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的客户服务部门。

四、本公司指定投诉渠道

电话:95591

网址: www.picchealth.com

电子邮箱:service@picchealth.com

传真号码:010-58332500
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8层

一一一一一客户服务部投诉信箱收    邮编:100032

五、投诉处理流程

流程图
说  明
    客户可通过电话、网站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面访或信函等多种方式提出投诉。
    投诉受理部门审核投诉材料。

    材料不完整的,自收到材料之日起 5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补充。

    自收到完整的投诉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客户是否受理。

    不予受理的向客户说明理由。

    事实清楚、争议情况简单的案件,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。

    其它复杂案件,自受理之日起最长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。

    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告知客户。

    若客户对处理结果有异议,可在30日内向上级机构提出书面核查申请,也可以通过保险纠纷调处机制或者诉讼、仲裁等方式解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