尊敬的客户,对于您提出的投诉,我们将及时处理和回复,请您耐心等待。同时,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权益,减少给您带来的不便,请您了解以下内容:
一、投诉提出人
投诉应当由客户(投保人、被保险人或受益人)本人提出,客户本人提出确有困难的,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提出。
二、投诉需要提供的材料
1.投诉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姓名、有效证件号码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、邮政编码、团体单位的名称(团单客户)等。
2.被投诉人的基本情况,包括:被投诉的机构名称;被投诉的保险从业人员的相关情况以及其所属机构名称。
3.投诉请求、主要事实和理由,以及相关事实的证明材料。
4.客户委托他人代为提出投诉的,投诉人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、受托人的身份证明。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、权限和期限,并由客户本人亲笔签名。
三、投诉受理部门
本公司客户投诉受理部门为总公司及各级分支机构的客户服务部门。
四、本公司指定投诉渠道
电话:95591
网址: www.picchealth.com
电子邮箱:service@picchealth.com
传真号码:010-58332500
通讯地址: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丰汇园11号楼丰汇时代大厦8层
一一一一一客户服务部投诉信箱收 邮编:100032
五、投诉处理流程